密碼      自動登錄 找回密碼 加入此園地(Register)
    

中天法門園地

查看: 14289|回復: 0

請問:這算是異能嗎?

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20-2-10 00:0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請問:這算是異能嗎?

     族   友一:『有很多次在玩遊戲時,集中精神用力的想,頭腦中或眼前會出現對方寫的數字位數都中或透視麻將,雖沒什麼了不起,但應該不是巧合,這有代表什麼嗎?』

     族  友二:『我自身亦曾有過這些體驗,不只是數字,有些時候更是一些影像,例如可以知道下一刻天氣報導員的樣子或能預知一些事情的發生,可是這並不常見,大約是每星期有一至兩次發生吧!發生的時間也不是每次相同的。』

     麒麟法師:『香港的六合彩和台灣的樂透彩都還在,如果你們的異能都在,為什麼不用用看!不要說一星期有二次,猜一千次猜中一次,你就發了!為什麼一些無關緊要的事,你可以預測或冥冥之中不小心看到為什麼真正要用的時候,卻一無所有,打個小麻將也輸慘了,到底為什麼?理論上來說,可透視或猜測到對方的牌,很容易贏錢的,但往往贏不了錢,為甚麼?簽樂透,第六感很敏銳,沒有簽不中的道理!但只會中小獎!   麒麟問問你們:為什麼?其中有道理存在,能否明白是甚麼道理的「道」?歡迎香港朋友光臨。』

     族 友二:『如果我可以每次都看得見就好了,我那些異能,就像通電不良的手電筒一樣,並不是每次都看到的。有一次六合彩的號碼我真的預見到,不過是在四日後發生的事情,可惜可惜我過往都有在網上不斷搜尋提出這種能力方法,但是所得資料太少,或者是我天資愚鈍不得其法,我覺得我現在的異能受到一些天然的阻礙,難以發揮其真正的力量,而且我認為我終有一天能夠打開的。我現在正嘗試一種方法,每天早晚找一段時間來冥想,過程大約是半小時至一小時,希望藉以提升自己異能的力量,這是我從一些網站找到的文章所教授的,它指出需要不停地做滿一年才可見效,成功率有百分之七十,希望大家有興趣吧!還有,就是多謝   麒麟網友提供意見。的確是有發一些小財,但將異能用在這些地方有點兒大材小用吧!何不用自己力量去幫助他人,我常常認為能力越大的人,所背負的責任便越大,我希望提升異能,只是為了幫人,當有一日自己能隨心所欲地預知到六合彩,我想我自己也會和他人分享吧!反正世間財多的是,更何況我只是小市民一個,中了幾萬塊錢,就已心足。哈哈!!』

     族  友三:『個人感覺您還不知道因果的可怕。等您的能量耗盡時,便知道了。祝您早日開悟!中天無無極。』

     族  友四:『喔!這倒是很神奇的事,個人看了三點疑問:〈一〉如果得到這些錢,將來會不會有意想不到的後遺症?〈二〉您會不會被黑道綁去當搖錢樹?〈三〉政府當局會不會請您為國盡忠?』

     族  友五:『您好,你所謂的算是神通,神通是不能拿來這樣弄錢的,要不然後果是更嚴重的!請小心。』

     族  友六:『有氣功的創辦人及道門的創辦人,這兩位從年輕時就有靈通,當時想利用靈通在股市賺錢,結果到最後慘賠。您可以用網路搜尋他們的網站看看,聽聽他們的現身說法。目前他們都是以濟世為目的有條件地在運用神通,靈力使得以保存。所以結論是:天給您的靈界資源不得濫用,否則就是違反天律。想知道如何正確地運用及增強這股靈力?歡迎到中天來。』

     麒麟法師:『《目前他們都是以濟世為目的有條件地在運用神通,靈力使得以保存。》經過禪修後所顯現出的六神通,和天生帶來的靈異或單獨訓練的靈異是不相同的。經過禪修後所顯現的六神通,是禪修後的自然產物,因靈清見底的現象,會開六神通中的一門或多門這種六神通是經過教化的,也知道天律之所在,更知節制與退藏於密,深知使用六神通有阻礙因果與輪迴的定則,所以高人聖賢,都是深藏不露的,用在正念該用的地方,反而平常不會拿出來用,更不會拿來改善自己的經濟或當炫耀,公器不會私用,如用在不當的地方,未來會幾倍抵銷你自己原有的。至於天生的靈異,大都止於提醒你,有這份的能力,讓你不會鐵齒,讓你知道,除了現實的世界,還有另外一個法界,引導進入法界之門,所以天生的靈異,有顯現的曲線,也會由炫耀到歸於平靜,而不是一出生到往生,都保持一定的水準的,由高至低、到歸零。天生靈異,高峰期比喻成通電不良的手電筒,也很貼切,也代表你有過那段經驗,該有的時候沒有,平常都在,為什麼會沒有?就是你不該用在那個地方,自然的受限。靈異的高峰期,除了進入修道之路才能保持,如用訓練之法或練六神通之單門法,都不能保持靈異的不退,畢竟靈異是過境之法,不能長遠,所以有靈異者,該進入正念禪修,才是正統之道。』



      出處:麒麟法師智慧語錄第六集  第三六五 則 246頁

本版積分規則

中天法門園地 (網站管理員 瑞梅)

GMT+8, 2024-3-29 23:16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1 Comsenz Inc.

返回頂部